关于开放相思湖校区图书馆自习专区的通知
为方便广大师生学习迎考,进一步发挥图书馆学习场所的作用,相思湖校区图书馆将在十二楼开设自习专区,设置固定专座,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预约对象
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、研究生
二、自习专区情况
(一)自习专区设在相思湖校区图书馆十二楼,共设固定专座100个(座位编码NO.057至NO.156)。因座位有限,专座一经预约,不可变更,预约者可在本学期内固定使用该座位。
(二)座位使用时间:自2024年6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,周一至周日8:30-22:00(节假日开放时间相应调整)。
三、预约时间及方式
座位预约实行实名制,有意预约者请携带个人校园卡前往相思湖校区图书馆2楼咨询台,填表预约。
四、图书馆自习专区使用管理办法
1、专座仅供已预约读者使用。图书馆根据读者申请的先后顺序分配对应座位号,读者须对号入座,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座位,严禁将个人专座转借或转租他人。
2、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图书馆的调配和管理,举止文明,不在馆内大声喧哗,不影响他人学习;合理利用专座空间,个人学习资料需按照图书馆规定有序摆放,图书馆工作人员每天闭馆后,将对座位上的杂物进行清理并登记,违规摆放物品超过三次,取消专座资格,读者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挪动桌椅位置。
3、勿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馆藏图书夹杂在个人书刊资料中,已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请及时带走,其他馆藏图书根据要求放到指定位置。
4、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,个人贵重及其他私人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损坏或丢失,责任自负。
5、严禁在自习专区存放食品或进食用餐,不得随地吐痰及乱扔杂物,离开时请将椅子放好,保持专区环境干净、整洁。
6、注意消防安全,严禁烟火;严禁使用违规电器、私自拉接电源,长时间离开座位应拔掉充电设备电源;爱护图书资料及其他公共设施,自觉维护公共财物齐全、完好。
7、专座使用时间结束后,在限定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清空。未按时清理的物品将视为废弃物品,图书馆将予以统一清理,如因清理而产生的损失由申请者个人承担。
8、座位使用中如遇问题,请找管理人员协助解决。
9、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图书馆相关规定执行。
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。
广西艺术学院图书馆
2024年6月

